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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 T/CEC37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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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消防器材
4.11.1 灭火器配器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宜设置在舱外设备区。典型预制舱式储能电站相关场所消防器材可参照附录B配置。
4.11.2 预制舱式储能电站运维单位应在运维班驻地或电站内配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不应少于2套,放置在专用设备柜内,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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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
下一节:
4.10 消防供电与防雷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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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防火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磷酸铁锂电池
4.3 电池管理系统
4.4 电池预制舱
4.5 站址选择
4.6 耐火等级、平面布置与防火间距
4.7 消防给水
4.8 自动灭火系统
4.9 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
4.10 消防供电与防雷接地
4.11 消防器材
4.12 灭火救援与其他
5 施工验收
6 运行维护
6.1 消防安全管理
6.2 消防设施运行维护
6.3 储能电池热失控与火灾应急处置
6.4 应急预案、消防演练与宣传教育培训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电力储能用模块级磷酸铁锂电池实体火灾模拟试验
A1 一般规定
A.2 试验环境
A.3 试验平台
A.4 试样
A.5 引燃方式
A.6 试验过程与试验结果判断
A.7 安全措施与应急准备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典型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器材配置表